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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保护伤者 传递社会正能量

发布时间:2014-08-18 19:39:28


    2014年8月14日下午13时左右,正是午休后上班出行的高峰期,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路四海鲜饭店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位骑电动摩托车的中年妇女被一辆急驶而来的白色无牌的福特轿车撞倒。

    由于事发突然,伤者倒地,满身鲜血,周围聚集了大量群众,还有一些车辆从伤者身边驶过,交警以及120救护人员还没有到达,情况十分危急。就在这时,工作在对面的前进区人民法院法警队长王宪军同志看到了这一情况,以最快的速度第一个到达了事故现场,迅速设立警示牌维持秩序,疏导车辆与人群,避免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直到120赶到将伤者送去医院。

    交警部门赶到后,王宪军同志向他们简要说明了事故情况后就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周围群众纷纷表示,“在交警没有赶到时,是这位同样穿着制服的警察维护了当时的现场秩序,保护了伤者,虽然交通事故跟司法警察没有关系,但他这么做是好样的。”好多群众都对他竖起了大拇指,但他却只是笑而不语,默默的回到了自己的岗位,像往常一样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之前有做好事不留名的中级法院法官王庆建,现在有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法警队长王宪军,他们都是在自己的岗位默默地为人民服务着的法院干部。在这信任危机的时代,是他们用自己的行动传递着爱心,释放着正能量,用无私的精神和高贵的品质深深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相信在他们的带动下,会有越来越多的好人出现在我们的身边,我们的世界也会因为有了他们而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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