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法院大力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
发布时间:2017-05-25 08:24:37
为切实改进审判管理方式,发挥院长办案的指导示范作用,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前进区法院把领导班子办案作为岗位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且确定具体办案数量。该制度施行以来,院长、副院长“身先士卒、带头办案”。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精神,不仅回归了法院领导作为“精英法官”的身份,而且也带动了全院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同时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5月16日,前进法院院长张甲光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抢劫一案,本案被告人陈某多次犯有前科劣迹,并被判刑两次,属于累犯,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庭审,案件事实逐渐清晰,被告人认罪服法。
自“法官员额制”改革实施以来,前进区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办案已经进入常态化,截止5月份,院、庭长已审结案件45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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