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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区人民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比例逐年上升

  发布时间:2012-10-19 09:26:51


    前进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自2007年完善了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以来,通过到学校、社区、家庭调查、走访,详细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平时表现、犯罪原因等情况,以此为根据,在量刑上,对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尽可能多地适用轻缓刑,未年成被告人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比例逐年上升。据统计,2007年,前进区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比例为43.7%,2012年达到61.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责任编辑:王海鹰    

文章出处:前进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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