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栾禹韬等一行来到我院,对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甲光汇报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工作,对近三年以来执行实施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对执行实结率、实际到位率、终本率及终本合格率等重点指标进行分析,围绕省法院重点要求的执行案件卷宗查改、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执行信访案件及执行工作保障等四方面具体工作中当前情况进行了细致汇报,对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方向进行全面分析和认真研讨。督察组随机抽取了50件执行实施案件卷宗进行检查,对卷宗中反映出的送达不及时、欠缺终本约谈等问题进行了汇总,对案件逐件进行点评,对下一步卷宗整改提出具体意见与要求。
督查完成后,我院执行局进一步按照省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问题的通报》,对当前我院执行工作进行了认真查改,结合近期两次全国法院执行局长例会会议精神,对照第三方评估体系具体要求,现将我院近期对执行工作自查整改完成情况做以下报告。
一、执行实施案件基本情况
2016年,我院共受理执行实施案件386件,执结385件,执结率99.74%,其中实际执结15件,终本339件,未结1件,实际执结率11.92%,实际到位率21.68%。
2017年,我院共受理执行实施案件395件,执结358件,执结率为90.63%,其中实际执结110件,执行完毕87件,终结23件,实际执结率为27.85%,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48件,终本率为62.78%。
截止2018年5月23日,我院今年共受理执行实施案件352件,执结57件,其中实际执结53件,终本4件,未结295件,执结率16.19%,实际执结率15.06%,实际到位率14.23%,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终本合格率100%。
二、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通报涉及的四方面
1、执行案件卷宗方面。通过自查,我院执行卷宗方面主要存在问题如下:正副卷宗不分;财产查控、处分措施告知被执行人不及时;部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不及时;应合议庭评议事项未及时评议,个别评议笔录签字不全;个别案件超期发放执行案款;部分卷宗未按照省法院统一要求装订。
针对上述问题,我院组织人手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查缺补漏,逐件查改、逐件补充材料,重点对2016、2017两年的587件终本案件卷宗进行梳理核查,实事求是,不回避问题,认真查改,集中人力物力争取于6月中旬完成此项工作。
2. 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方面。我院为满足执行委托工作,指挥管理专门购置彩色激光打印机;设置专门人员对执行指挥督办平台进行管理,及时承接上级法院交办任务,严格管理案件超期、节点冻结等工作;针对案管系统数据与卷宗材料不一致的情况,严格落实责任,要求各承办人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时将案件信息录入案管系统,并确保全面准确。目前存在上网文书量少、案管系统节点录入不完整、未能实现视频资料上传等问题。我院将尽快进行整改,对承办人进行信息化工具应用培训,切实提升工作效率,保证按第三方评估体系要求完成案管系统数据信息录入等工作。
3. 执行信访案件方面。我院高度重视执行信访工作,信访工作负责人定期与执行局长进行工作通报,对重点信访案件落实责任人,逐件办理,坚决确保重点案件不失控、不越级。我院现有执行信访案件13件,目前导入程序1件,息诉罢访1件,另有2件近期也将息诉罢访,其他案件正在研究有效,争取导入程序或息诉罢访。下一步将加大力度进行信访案件实际办结。
4. 执行保障及其他工作方面。我院针对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统筹兼顾,调动其他部门业务骨干、法警等充实执行局,将执行干警从原来的9人增至17人,执行车辆从原来1台增至3台,配齐办公电脑、单兵、执法记录仪等办公设备,在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并协调其他部门全力配合执行工作。下一步,我院执行队伍建设工作的重心将放在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方面,通过召开全局工作会和举办业务学习等形式,对执行干警进行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强化规则意识、提升办案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