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评估、拍卖简易流程(试行)
发布时间:2017-08-09 16:58:45
一、执行局负责:
1、定位标的物并张贴拍卖裁定书或公告、封条;
2、拍卖裁定书、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复印件;
3、产权证存根复印件;
4、双方送达地址确认书复印件;
2-4文书材料及回证复印件移交技术室;
二、技术室负责:
1、制作委托表格等材料;
2、带领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
3、确认申请人交费后协调、通知执行员、当事人和评估机构到现场评估;
4、领取评估报告并移交执行局;
三、执行局负责:
1、评估报告送达;
2、网络司法拍卖;
3、接收、发放拍卖价款;
4、制发成交文书、标的物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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