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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评估、拍卖简易流程(试行)

发布时间:2017-08-09 16:58:45


    一、执行局负责:

    1、定位标的物并张贴拍卖裁定书或公告、封条;

    2、拍卖裁定书、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复印件;

    3、产权证存根复印件;

    4、双方送达地址确认书复印件;

    2-4文书材料及回证复印件移交技术室;

    二、技术室负责:

    1、制作委托表格等材料;

    2、带领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

    3、确认申请人交费后协调、通知执行员、当事人和评估机构到现场评估;

    4、领取评估报告并移交执行局;

    三、执行局负责:

    1、评估报告送达;

    2、网络司法拍卖;

    3、接收、发放拍卖价款;

    4、制发成交文书、标的物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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