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工作方案要求,树立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官的公正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影响力,对标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宣传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基本”要求和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巩固优势、补齐短板,实现既定的目标任务。以自媒体、传统媒体、网络媒体为平台,通过多元化的宣传手段,全面加强执行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增强执行威慑力,扩大社会影响力,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努力营造“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 宣传工作内容
主要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开展执行宣传:
(一)我院制订有关执行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规定;
(二)我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大举措、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三)执行工作部署、执行专项活动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集中行动、重大案件等执行现场报道;
(四)宣传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教育和威慑债务人,敦促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五)宣传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和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典型,树立自觉执行、协助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社会风尚;
(六)宣传部分案件不能执行的原因,使社会各界和执行当事人了解部分案件执行不能或不能及时执行的实际情况,了解执行工作的规律;
(七)宣传区委、人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支持和帮助推进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情况。
三、宣传重点任务
(一)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结合我院部署执行工作、开展专项活动、出台规范性制度规定等适时与新闻媒体开展座谈会,展示我院执行工作的开展情况和解决执行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二)开设执行宣传专栏。利用“两微一网”集中宣传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大举措、重大案件执行、专项整治活动和先进典型等,营造“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举办社会公众开放日活动。我院从2017年8月起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媒体记者等走进法院,亲历执行、见证执行、监督执行,“零距离”感受执行,面对面征求其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四)公布执行典型案例。我院将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公布执行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宣传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展示我院办理执行案件成效,法教育引导作用。
(五)公布失信执行人名单。我院将通过法院微信、微博和LED屏幕等方式,适时集中发布失信执行人名单,同时通过彩铃、限高令等方式加大执行威慑力度,压缩被执行人生存空间,促使其履行法律义务。
四、宣传工作要求
(一)抓好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执行工作宣传力度,由院长组织推动,带头参与执行宣传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执行宣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为执行宣传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突出重点任务。今年我院各部门积极配合执行攻坚活动,确保执行宣传活动质量和数量的同时,着力开展执行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利用新闻 、网络媒体等多元化宣传方式对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创新宣传方式。解决执行难,实实在在办理执行案件、规范执行行为的同时,也要明确执行工作宣传内容,为破解执行难增添社会助力。要做到点上宣传与面上宣传相结合,正面案例与反面案例相结合,做到上下联动,形成良好的宣传机制。
(四)注重舆情应对。要加强与网络媒体的沟通协调,重视舆情处置工作,增进理解与支持,出现舆情,特别是涉及敏感案件的,及时做好依法处置、舆论引导和社会面掌控,及时核实情况,回应媒体,避免事态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