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为了保障劳作一年的四川农民工邓某顺利返乡与家人团聚,进一步贯彻落实“六稳、六保”精神,佳木斯前进区人民法院采取有力度又有温度的善意执行措施,将被执行人佳木斯某建筑劳务分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拘传至法院,顺利执行案款数十万元,为农民工兄弟撑起维权保护伞。
反诉原告邓某与反诉被告佳木斯某建筑劳务分包公司系劳务承包方与发包方关系,在佳木斯市某楼盘施工项目中,因劳务施工周期与劳务费用产生矛盾,经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审理,最后做出判决,判决反诉被告人给付反诉原告人邓某劳务费324 432元。判决生效后反诉被告未履行给付义务,其后,邓某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与双方当事人反复的沟通,我院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现实处境与难处,在依法保障涉民生申请执行人邓某的胜诉权益的同时,也积极为被执行人佳木斯某建筑劳务分包公司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执法有温度、守法有态度”,经过反复的思想沟通,被执行人从亲戚、朋友处积极筹款数十万元,将一摞摞现金交到申请执行人邓某手中,善意执行化干戈,法理并举织玉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