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单位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单位职责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隶属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的再审案件;审理本院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的再审案件;
(3)审理由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
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
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办理国际司法协助事项;
(7)负责本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
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
(8)负责本院诉讼费的收缴、使用及管理工作;负责武
器、服装、车辆等项物资的计划、管理及配备;
(9)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10)负责本院的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11)负责本院的司法统计工作;
(12)负责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
本单位有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
三、单位人员构成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编制总数为64个,其中:行政编制54个,事业编制9个,工勤编制1个。实有人员74人,其中:在职人员48人,事业在职7人,离退休人员26人。与上年预算相比,实有人数增加6人,其中:在职人数增加5人,离退休人数增加1人。
第二部分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收支总表
收支总表
部门/单位: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本年收入 1,214.41 一、本年支出 1,214.41
表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214.41 公共安全支出 998.84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4.8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卫生健康支出 47.92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 52.83
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二、上年结转结余 二、年终结转结余
收 入 总 计 1,214.41 支 出 总 计 1,214.41
备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是指教育收费收入;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下同。
二、收入总表
表2
收入总表
部门/单位: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代码 部门(单位)名称 合计 本年收入 上年结转结余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单位资金
合计 1,214.41 1,214.41 1,214.41
611 佳木斯中级法院 1,214.41 1,214.41 1,214.41
611004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1,214.41 1,214.41 1,214.41
合计 1,214.41 1,214.41 1,214.41
三、支出总表
表3
支出总表
部门/单位: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1214.41 925.54 288.87
204 公共服务支出 998.84 709.97 288.87
20405 法院 998.84 709.97 288.87
2040501 行政运行 709.97 709.97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88.87 288.8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4.82 114.8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14.82 114.82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59.45 59.4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5.37 55.37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7.92 47.92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7.92 47.92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7.92 47.9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2.83 52.8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2.83 52.8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2.83 52.83
合 计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部门/单位: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本年收入 1214.41 一、本年支出 1214.41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214.41 公共安全支出 998.8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4.8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卫生健康支出 47.92
住房保障支出 52.83
二、上年结转 二、年终结转结余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收 入 总 计 1214.41 支 出 总 计 1214.4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部门/单位: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1,214.41 925.54 809.32 116.2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998.84 709.97 596.87 113.11 288.87
20405 法院 998.84 709.97 596.87 113.11 288.87
2040501 行政运行 709.97 709.97 596.87 113.11 288.87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88.8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4.82 114.82 111.70 3.12 288.8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14.82 114.82 111.70 3.12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59.45 59.45 56.33 3.1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5.37 55.37 55.37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7.92 47.92 47.92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7.92 47.92 47.92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7.92 47.92 47.9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2.83 52.83 52.8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2.83 52.83 52.8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2.83 52.83 52.8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部门/单位: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30204 手续费 0.07 0.07
30205 水费 0.42 0.42
30206 电费 3.53 3.53
30207 邮电费 1.34 1.34
30208 取暖费 3.75 3.75
30209 物业管理费 0.88 0.88
30211 差旅费 3.75 3.75
30213 维修(护)费 0.88 0.88
30216 培训费 5.29 5.29
30226 劳务费 1.72 1.72
30228 工会经费 8.34 8.34
30229 福利费 16.42 16.42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6.40 26.4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8.87 38.87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4 1.04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1.06 71.06
30302 退休费 56.33 56.33
30307 医疗费补助 14.51 14.51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23 0.23
表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部门/单位: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49.50 49.50 49.50
611-佳木斯中级法院 49.50 49.50 49.50
611004-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49.50 49.50 49.50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单位: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项目支出表
表9
项目支出表
部门/单位: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合计 本年拨款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单位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合计 288.87 288.87
22-其他运转类 专用房屋取暖费 611004-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8.75 8.75
22-其他运转类 物业及其他临时聘用人员经费 611004-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53.56 53.56
22-其他运转类 业务及公用等经费 611004-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42.12 42.12
22-其他运转类 维修及设备购置经费 611004-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27.44 27.44
31-部门项目 省级政法转移支付专项 611004-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157.00 157.00
十、项目支出绩效表
表10
项目支出绩效表
金额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预算执行率权重(%) 项目类别 项目总额 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性质 本年绩效指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本年权重
611004-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工资支出 10 人员类 406.96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发放及时率 = 100 % 22.5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 10 次 22.5
足额保障率 = 100 % 2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结余率=结余数/预算数 ≤ 5 % 22.5
采暖和购房补贴(在职) 10 人员类 8.62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发放及时率 = 100 % 22.5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 10 次 22.5
足额保障率 = 100 % 2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结余率=结余数/预算数 ≤ 5 % 22.5
年终一次性奖金和工作人员奖励 10 人员类 35.67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发放及时率 = 100 % 22.5
数量指标 足额保障率 = 100 % 22.5
科目调整次数 ≤ 10 次 2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结余率=结余数/预算数 ≤ 5 % 22.5
社会保障缴费 10 人员类 89.66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发放及时率 = 100 % 22.5
数量指标 足额保障率 = 100 % 22.5
科目调整次数 ≤ 10 次 2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结余率=结余数/预算数 ≤ 5 % 22.5
住房公积金 10 人员类 52.83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结余率=结余数/预算数 ≤ 5 % 22.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 10 次 22.5
足额保障率 = 100 % 22.5
时效指标 发放及时率 = 100 % 22.5
退休费 10 人员类 51.30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足额保障率 = 100 % 22.5
科目调整次数 ≤ 10 次 22.5
时效指标 发放及时率 = 100 % 2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结余率=结余数/预算数 ≤ 5 % 22.5
采暖和购房补贴(离退休) 10 人员类 5.02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结余率=结余数/预算数 ≤ 5 % 22.5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发放及时率 = 100 % 22.5
数量指标 足额保障率 = 100 % 22.5
科目调整次数 ≤ 10 次 22.5
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经费 10 人员类 8.50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结余率=结余数/预算数 ≤ 5 % 22.5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发放及时率 = 100 % 22.5
数量指标 足额保障率 = 100 % 22.5
科目调整次数 ≤ 10 次 22.5
聘任制书记员人员经费 10 人员类 93.00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 10 次 22.5
足额保障率 = 100 % 22.5
时效指标 发放及时率 = 100 % 2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结余率=结余数/预算数 ≤ 5 % 22.5
聘用制文员人员经费 10 人员类 12.15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 10 次 22.5
足额保障率 = 100 % 22.5
时效指标 发放及时率 = 100 % 2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结余率=结余数/预算数 ≤ 5 % 22.5
聘任制法警人员经费 10 人员类 30.87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发放及时率 = 100 % 22.5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 10 次 22.5
足额保障率 = 100 % 2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结余率=结余数/预算数 ≤ 5 % 22.5
离退休医疗费 10 人员类 14.51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结余率=结余数/预算数 ≤ 5 % 22.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足额保障率 = 100 % 22.5
科目调整次数 ≤ 10 次 22.5
时效指标 发放及时率 = 100 % 22.5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10 人员类 0.23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 10 次 22.5
足额保障率 = 100 % 22.5
时效指标 发放及时率 = 100 % 2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结余率=结余数/预算数 ≤ 5 % 22.5
省级政法转移支付专项 10 部门项目 157.00 保障我院工作正常运行。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全年预算资金支出率 ≥ 90 % 0
时效指标 ★三季度预算资金累计支出率 ≥ 75 % 3
★一季度预算资金累计支出率 ≥ 25 % 1
★二季度预算资金累计支出率 ≥ 50 % 2
★预算编制到项目率 ≥ 95 % 4
数量指标 案件公开率 ≥ 95 % 30
依法受理案件数 ≥ 1800 件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 95 %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履职保障率 = 100 % 30
福利费 10 公用经费 10.42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 100 % 22.5
运转保障率 = 100 % 22.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 10 次 22.5
质量指标 预算编制质量=∣(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 5 % 22.5
工会经费 10 公用经费 8.34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预算编制质量=∣(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 5 % 22.5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 10 次 2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 100 % 22.5
运转保障率 = 100 % 22.5
其他交通补贴 10 公用经费 38.87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预算编制质量=∣(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 5 % 22.5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 10 次 2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 100 % 22.5
运转保障率 = 100 % 22.5
定额公用经费 10 公用经费 58.59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 10 次 22.5
质量指标 预算编制质量=∣(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 5 % 2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 100 % 22.5
运转保障率 = 100 % 22.5
专用房屋取暖费 10 其他运转类 8.75 保障我院办公楼正常供暖,方便干警工作。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一季度预算支出累计支出率 ≥ 25 % 1
★全年预算资金支出率 ≥ 90 % 0
★二季度预算支出累计支出率 ≥ 50 % 2
★三季度预算支出累计支出率 ≥ 75 % 3
★预算编制到项目率 ≥ 95 % 4
数量指标 案件公开率 ≥ 95 % 30
依法受理案件数 ≥ 1800 件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 95 %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履职保障率 = 100 % 30
物业及其他临时聘用人员经费 10 其他运转类 53.56 保障我院卫生整洁,干警正常工作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二季度预算资金累计支出率 ≥ 50 % 2
★预算编制到项目率 ≥ 95 % 4
★一季度预算资金累计支出率 ≥ 25 % 1
★三季度预算资金累计支出率 ≥ 75 % 3
数量指标 依法受理案件数 ≥ 1800 件 10
案件公开率 ≥ 95 % 30
成本指标 ★全年预算资金支出率 ≥ 90 % 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 95 %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履职保障率 = 100 % 30
业务及公用等经费 10 其他运转类 42.12 保障我院工作正常运行。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全年预算资金支出率 ≥ 90 % 0
数量指标 案件公开率 ≥ 95 % 30
依法受理案件数 ≥ 1800 件 10
时效指标 ★一季度预算资金累计支出率 ≥ 25 % 1
★预算编制到项目率 ≥ 95 % 4
★三季度预算资金累计支出率 ≥ 75 % 3
★二季度预算资金累计支出率 ≥ 50 % 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履职保障率 = 100 %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 95 % 10
维修及设备购置经费 10 其他运转类 27.44 保障我院正常工作运行。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设备使用率 ≥ 90 %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 95 %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公开率 ≥ 95 % 30
政府采购率 ≥ 95 % 10
时效指标 ★一季度预算资金累计支出率 ≥ 25 % 1
★三季度预算资金累计支出率 ≥ 75 % 3
★二季度预算资金累计支出率 ≥ 50 % 2
★预算编制到项目率 ≥ 95 % 4
成本指标 ★全年预算资金支出率 ≥ 90 % 0
第三部分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收入总预算1,214.4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总预算1,214.41万元,包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6.62万元,主要原因是案件受理数量逐年递增,各部门办案和执行力度加大,相应各项日常工作经费有所增加。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1年,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收入预算1,214.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4.41万元,占100%。
三、关于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1年,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支出预算1,21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5.54万元,占76%;项目支出288.87万元,占24%。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214.41万元,比上年增加16.62万元,主要原因是案件受理数量逐年递增,各部门办案和执行力度加大,相应各项日常工作经费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4.4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14.41万元,其中,公共服务支出998.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83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5.54万元,项目支出288.87万元。
1、2040501行政运行596.8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5.21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今年各部门办案和执行力度加大,相应各项日常工作经费有所增加。
2、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6.3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6.39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退休费调整。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3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5.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要求,今年需交纳养老保险,去年无此项预算。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7.9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3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比去年增加。
5、2210201住房公积金52.8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14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比去年增加。
6、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8.8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79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不浪费的原则,今年根据实际情况对有些工作经费进行压缩。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5.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9.32万元,公用经费116.23万元。
1、30101基本工资208.2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9.23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今年部分人员工资调整。
2、30102津补贴207.3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58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今年部分人员工资调整。
3、30103奖金35.6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3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今年部分人员工资调整。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3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5.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要求,今年需交纳养老保险,去年没有此项预算。
5、3011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4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0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今年医疗保险基数增加。
6、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5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今年保险基数增加。
7、30113住房公积金52.8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14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今年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8、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4.5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0.8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今年聘用人员工资调整。
9、30302退休费56.3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6.39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退休费调整。
10、30307医疗费补助14.5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3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今年医疗保险基数增加。
11、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2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今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有所增加。
12、30201办公费3.5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42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今年各部门办案和执行力度加大,相应各项日常办公经费有所增加。
13、30204手续费0.07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
14、30205水费0.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5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今年各部门办案和执行力度加大,相应各项日常经费有所增加。
15、30206电费3.5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4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今年各部门办案和执行力度加大,相应各项日常经费有所增加。
16、30207邮电费1.3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16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今年各部门办案和执行力度加大,案件邮寄费用有所增加。
17、30208取暖费3.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41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为防止今年取暖费增长。
18、30209物业管理费0.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9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今年物业服务项目有调整。
19、30211差旅费3.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45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今年各部门外出办案和执行力度加大,差旅费有所增加。
20、30213维修(护)费0.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1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今年计划维修卫生间。
21、30216培训费5.2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34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随着疫情稳定,干警培训次数有可能会增加。
22、30226劳务费1.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18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随着案件受理数量增加,陪审员出庭次数会增加。
23、30228工会经费8.3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99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会经费相应增加。
24、30229福利费16.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23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今年福利费包括干警体检费,且物业服务项目增加,福利费用于补充物业费不足。
25、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64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今年各部门外出办案和执行力度加大,用车量增大。
26、30239其他交通费用38.8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85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车补调整。
27、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万元,比上年预算1.04万元,增长100%。原因是去年预算无此项目预算。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4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6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车辆已到更新年限,需经常维修。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安排4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64万元。其
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6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车辆已到更新年限,需经常维修。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6.2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83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十、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采购预算总额161.86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33.36万元、工程类预算0万元、服务类预算128.5万元。
十一、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末,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共有房屋3546平方米,车辆11台,单价5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
十二、关于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说明
2021年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2个,涉及预算金额万1214.4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主要对收入项目、支出项目、支出科目和绩效目标进行解释说明,收入和支出项目按公开当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中定义进行解释,科目名称按公开当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定义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九、离退休公用支出: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十、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四、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五、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价、部门评价、财政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