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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有外遇夫妻闹离婚 妻子获精神赔偿

发布时间:2012-12-07 16:44:58


    佳木斯市前进区张某隐瞒妻子李某与他人生育一女,李某知悉后向佳木斯前进区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在开庭调解过程中,张某以妻子不能生育为由,不同意给予李某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调解陷入僵局。前进区法院民一庭的承办法官首先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后经过一系列走访和调查,了解双方当事人情况与案情,并依李某的申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答疑解惑。同时,邀请辖区司法所、社区人民调解员协助调解等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最后,张某承认在婚姻存续期间违反了夫妻忠诚义务,同意支付李某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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