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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前进区人民法院“固定学习日”为干警“充电蓄能”助推学习型法院建设

发布时间:2022-05-10 09:42:19



    为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切实提升全院干警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前进区人民法院确定每周五为“固定学习日”,通过固化学用要求、活化学用方式、强化督查指导,着力培养“五硬四化”干警队伍。

    5月7日下午,刑事审判庭组织干警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立案追诉标准(二)》)进行了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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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案追诉标准(二)》全文共计85条,包括78种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及附则,包括涉及养老诈骗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非法经营案、合同诈骗案等当前重点打击犯罪案件,共对61种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进行修改完善,部分经济犯罪案件在适度提高数额标准的同时,增加了犯罪手段、情节及危害后果等标准。

    通过学习,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增强业务素养,激发对党忠诚、履职尽职、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厚植艰苦奋斗、敢为人先、勤勉奉献的为民情怀,树立以身护法、捍卫正义、清正廉洁的德育品行,培育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砥砺攻坚的精神风貌,为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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