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调解,大智慧、沟通心理、融洽感情
发布时间:2012-12-08 13:11:09
8月28日下午,我院民庭审判员隋德鸣主持调解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审判员隋德鸣与书记员丛欣欣当庭制作民事调解书。原被告双方分别在调解协议上签名。
据了解,审判员隋德鸣同志以“调”字为先,灵活运用诉讼调解方法,化解社会矛盾。将诉讼调解灵活运用到各个领域,充分发挥调解功能,努力为双方当事人创造一个沟通心理、融洽感情的平台,消除双方对抗心理,既维护群众利益又化解社会矛盾,达到双方双赢社会效果,真正做到“案件事了、胜败皆明、定纷止争”,推动了大调解体系建设。审判员隋德鸣在每年审结的各类民事案件中,经他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和撤诉的案件达到70%以上,达到了让双方当事人满意的效果。
文章出处:前进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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