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上限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6 09:30: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及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结合我院年度案件总数、人民陪审员总数,设定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上限为30件。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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