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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发布时间:2012-12-09 13:50:43


    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的需要,提前或推后召开。支部大会的内容有:

    1、制定支部工作计划。

    2、讨论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吸收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讨论提出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的初步意见。

    5、评议党员,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做出组织处理。

    6、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销不称职的支部委员会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7、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必须会前做好准备,确定议题,事先通知。支部大会应由支部书记主持,如因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也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

    8、主持会议者应报告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到数,记明缺席原因。

    二、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工作学习计划,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而确定。党员在小组会上要畅所欲言,互相帮助,互相促进,使党小组会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党小组会要认真做好纪录,记录有党小组长保存。

    编入党小组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和其他党员一样参加党小组组织生活会。

    三、支部民主生活会

    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特殊情况及时召开。

    支部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党章》以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解决党员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上的问题,总结经验和教训,统一思想。

    四、党课

    党课是加强党员思想建设的有效措施,也是党的基层组织一项经常性的思想建设任务。

    1、党课的内容一般应根据党的中心工作,院里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或上级组织的部署而确定。

    2、党课要列入机关党委的议事日程,由专职副书记负责组织。

    3、党课教育一般每两个月一次,一般定在月初周一下午进行。

    4、党课一般由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上课,必要时也可由机关党委指定其他党员上课。

    5、上党课的党员应认真备课,保证授课质量。

    6、每个党员都应参加听党课,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由党员所在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请假。

文章出处:前进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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