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2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8日,巡察组向前进区人民法院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筹谋划,高位推动,主动作为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自觉
院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及时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研究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对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制定了《中共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及时报告。对反馈的问题逐一梳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推动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三)细化责任分工,加大监督力度
进一步压实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认领整改问题并抓好整改落实,部门负责具体整改工作,形成以上率下、层层落实、共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格局。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制定整改举措。建立跟踪督办机制,政治部、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保障整改工作从严从实进行。
二、逐项整改,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目前,对照市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20项整改任务,持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全国两会精神。健全完善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划,将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及全国两会精神纳入学习内容,要求每季度至少学习1次,2023年10月以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了3次。强化领导干部的领学讲学作用,引领全员学习,党组成员为全体干警讲授党的二十大及全国两会精神2次。加强党的政治理论日常学习,要求各部门每月至少学习1次党的创新理论,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座谈,保证党中央的最新会议精神和创新理论知识及时传达,人人知晓,深入领会,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
组织党组成员召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认真学习了上级党委和法院制定下发的“第一议题”相关文件,提升领导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第一议题”,坚持“第一议题”常态化,全年开展学习8次,紧扣学习重点内容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确保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持续完善“第一议题”机制,进一步规范学习内容和流程,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让“第一议题”取得实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3.认真贯彻落实市党代会及市委全会精神
2023年10月10日传达了市委8日召开的全市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专题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切实肩负起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破产案件牵头部门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紧贴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党组成员的政治建设,将贯彻落实上级党委会议精神情况纳入班子成员考核,确保及时学习贯彻上级党委会议精神。狠抓政治理论教育,及时传达学习各级重要会议精神。全体干警先后开展集中学习2次,确保第一时间学习新知识新政策新精神,政治理论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4.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二次全会作出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佳木斯新篇章的决定》
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部门会议等逐步扩大受教育范围,确保将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佳木斯新篇章的决定》文件精神传导至每名干警,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贯彻3次。强化上级文件的深度学习,通过干部领学、书记讲学、干警悟学等形式,提升学习的兴趣,推动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聚焦主责主业,细化分解《决定》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落实举措5条,明确了方法步骤,推动学用结合深入转化。
5.全力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自觉履行送达告知义务。立案庭多次召开落实会议,集中学习了最高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民事诉讼法》(新修订)、《民诉法解释》。立案庭庭长与全庭干警对相关规定进行逐条学习,其中对变更送达地址应注意的事项、电子送达应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躲避、规避送达时的处理方式等方面认真学习送达方式,进一步规范了《民事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时效确认书》等文书,进一步完善了送达程序,并按照中院最新格式文本更新了《送达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同时为立案庭干警全部配备了录音电话(座机),规范送达用语,并要求与送达当事人通话过程全部录音存档并刻录光盘。对无法电话联系的送达当事人逐案到公安机关调取户籍信息并对本市的送达当事人逐一到社区走访,外地市的当事人均委托外地市法院进行送达。2023年电子送达案件2767次,电子送达率为100%,案件送达成功率明显提升。刑庭针对问题开展了业务学习2次,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要求,对当事人告知诉讼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制定刑事诉讼告知规定,明确承办法官在案件庭审伊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向当事人宣读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对认罪认罚的当事人同时签署权利义务告知书,保障其合法诉讼权利,杜绝出现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不到位情况的发生。
6.着力攻坚超审限长期未结案件
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建立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机制及管理平台。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对超审限长期未结案件定期通报,努力控制增量、消化存量。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议,通过上下联动、逐案攻坚、完善机制等,开展专项清理,着力消化长期未结案件11件。
7.全力提升审判质效
认真分析重审改判、二审改判案件的问题原因,强化各业务部门日常学习,开展“法官讲堂”“业务课堂”等活动4期,为审判工作人员订购最新法律书籍,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审核证据、适用法律、制作文书等各种司法能力。对重审案件进行评查,提高审判质效。完善疑难、复杂案件汇报制度,加强法官队伍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优化审判流程,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提高审判工作的协同性和效率。2023年更审改判、二审改判案件22件,占总体案件1.59%左右,在上级法院规定指标范围内。不断提升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业务能力,2023年11月开展了1期书记员业务能力培训,规范书记员庭审记录、案卷装订,从根本上保证案件质量,民事生效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降低0.6个百分点。
8.规范法律文书和案件评查审查
组织民庭干警认真学习了省高院下发的《民事裁判文书主文制作指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最高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严把文书制作关。完善法律文书审核签发制度,加大案件审核把关力度,提升法官用词准确性,加强对制定文书的校核。统一规范文书格式,进一步加强裁判文书评查工作力度,开展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专项评查活动,对裁判文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制定了《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参与评查法官的评查方式、引导评查法官提高工作严谨性,不断提高案件评查工作质量,2023年以来共评查案件44起,对于评查组上报的评查报告严格把关,报告不存在评查失当情况,案件评查工作质量显著提升。
(二)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9.落实落靠主体责任
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每季度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将党组会研究部署的党风廉政内容通过党组文件或通知的形式及时下发至各支部党员,制发通知2个,确保每名党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推进情况认识到位。在重要时间节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会议3次,对法定假日期间车辆管理、档案存放、值班值守、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醒全体干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坚决做到“十个严禁”,廉洁、文明过节。健全完善监督督办机制,党组会研究决定的事项指派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督促完成,并检查完成效果,形成督察佐证。政治部、审管办组成督察组,开展政治、审务督察3次,查摆问题4个,全部整改完毕。党组成员按照分工指导各条线、部门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清单6个,明确关键岗位、重点人员风险等级,科学有效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构建了“四个体系”督办机制,压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倒逼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责任,干警履职不力“一问三责”,因干警履职不到位对相关部门负责人提醒谈话1次。
10.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强化纪检部门职能。健全组织机构,按照要求设置了单独的纪检监察组,由党组研究决定专人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优化资源配置,为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配备了单独办公室。不断提升专职纪检委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切实发挥监督作用,配合政治部开展政治督察1次,协助审管办开展审务督察2次,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效。
11.做实能力作风建设
扎实推进“三治一创”。坚持问题导向,领导干部“走流程”4次,下基层调查研究5次,解决实际问题6个,推动全体干警政治更加坚定、能力更加突出、作风更加优良、工作更加规范、纪律更加严明。完善上报材料“三级校核”制度,加大材料的审核力度,明确上报材料部门负责人或支部书记、分管领导、一把手的监督责任,根除不作为、慢作为。组织干警开展相关业务学习2次。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与财务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案款在当事人申请后5日内予以退还。根据法律规定,在每个案件审结后,对诉讼费是否退返进行清查,确保案件卷宗归档前及时将费用返还给当事人,清查案宗1000余件。民庭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组织干警学习规范文书写作3次,在已生效的1000余份裁判文书中抽查200份文书,对案件相关事实进行详实评价,确保文书结构完整、有理有据,更有说服力、公信力。
(三)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12.深化司法作风整顿
巩固深化顽疾整治成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承办案件,对我院重点案件进行评查,共评查重点案件52件,提升审判工作效率,与“民调委”就卷宗流转调解时限等进一步规范,同时,组织立案庭干警和民事调解员进行业务流程等学习培训6次,用于减少程序空转及延迟立案的问题。分管院长及各庭长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审查卷宗2次,杜绝工作疏忽大意,漏洞百出。对不规范的卷宗发回办案人重新整理,整理后重新审查。限时进行卷宗清理归档,档案室每季度通报未归档清单。加强对案件审查力度,开展书记员等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加强书记员的业务培训,保证卷宗制作规范,信息填写无遗漏。按照一案一阅核工作规则,共签发阅核单1000余次,将庭长的审判监督权落实到位,院领导监督分管领域案件办理情况,召开案件质效推进会6次,充分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推动以“质量、效率、效果”为导向的审执质效全面提升。
13.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规范财务管理。立即组织财务人员认真梳理票据,登记装订财务凭证18本。完善财务管理制度1项,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压实财务室负责人全周期责任,监督会计和出纳做好本职工作。规范财务核算,按照会计规则和政策,加大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业务知识1次,确保财务核算准确性和完整性。财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升,为法院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务支撑。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召开党组会研究重大资金使用8次,压实党组成员、办公室、财务负责人的责任,要求工作中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按章办事。切实规范专项资金运行,严格落实“一把手”、主管常务领导审批制,使用专项资金8笔,流程规范,财务手续齐全。对违规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持财务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障资金安全性、合规性。
(四)抓牢基层党组织建设
1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充分发挥党建统领作用。制定了《党建工作年度规划》,将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融会贯通,统一推进。根据省高院“五牢记五融合”实施体系,组织各支部开展研讨交流1次,党员撰写发言材料39篇。将党建工作融入日常,按照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党建工作的要求,及时将上级党建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上级党委、法院关于开展党建工作的要求下发至党组成员,确保会上有研讨交流,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深度融合党建与业务,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市中院调研党建工作2次,在座谈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送法进社区、志愿服务”等典型经验得到认可。
15.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
进一步完善了民主集中制的内容,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民主集中制,深刻领会民主集中的实质内涵,做到集体讨论,科学决策。严格遵守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坚决杜绝“一言堂”行为,规范会议记录,完整将会议讨论过程呈现。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组织法》《法官法》等内容,认真对待组织选拔、考核提优等工作,杜绝任人唯亲的现象。今年,党组围绕法官晋升、干部任命、考核评定等事宜进行集体决策3次,领导干部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6.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
配齐配强支部委员,按照组织要求,及时调整了2个支部书记,确保支部规范开展工作。加强党总支对各支部的指导,按照党组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2个,各支部向党总支汇报党建工作1次,总结全年工作。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双重组织生活,深入各支部监督指导活动开展3次,对工作不力的支部书记提出更换或整改,报上级党工委备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各支部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提升。
17.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对党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2次,明确党龄未满三年的不允许担任支部委员。由党总支对各支部的“三会一课”进行全面规范,制发书写模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规定次数,两个支部共开展“三会一课”20次,内容丰富详实,活动有成效。依照《党支部规范化指引》的党支部履职、设置、“三会一课”、日常管理等规范指引,逐条逐项对标对表,进行党性教育,为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能力和素质。
18.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将党员志愿服务、进社区、进企业等纳入党组织生活中,组织党员开展各项活动10场次,不断丰富党组织生活的载体,充实党员业余文化生活。对支部委员进行规范记录培训,动员各支部开展形式不一的组织生活,破除单一学习的壁垒,同时丰富记录形式适当附照片。
19.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制发《2023年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规范民主生活会各环节,由政治部负责,提醒党组成员规范开展会前谈心谈话活动,务必做到“四必谈”,严禁变相搞形式主义。在召开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前,不断延伸征求意见的深度和广度,向服务对象,全院干警,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广泛征求意见。同时,严格审核民主生活会材料,确保对照检视质量较大提升。做好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的“后半篇文章”,抓好建章立制,固化整改整治成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抓实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的分析研判和督促指导。党组成员按照参与双重组织生活的原则,深入组织生活会进行监督指导,对支部书记述职进行客观评价,帮助支部班子有效进行整改落实。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培训,组织集中学习2次,提升支委开展好执行好组织生活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
20.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召开2次党组会对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在政治部设置了纪检监察组、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1名。在本次整改中完善上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3个,党组成员依照分工积极认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在推进整改过程中,公开透明,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问题整改彻底。把问题整改贯穿工作始终,求真务实,明确了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按时上报了整改方案、台账和进展情况,持续推进整改。分管领导将整改推进工作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带领分管战线负责人专题研究问题整改2次,倒逼各部门抓紧落实,认真总结将工作好做法及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完善制度8项,扎实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三、实字当头,巩固深化,长治长效
(一)认真对标对表,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坚持高站位、高标准,全力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底,从严从实从速抓好各项整改工作,一体推进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管理治理效能。
(二)压紧压实责任,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定期召开整改“回头看”党组会议,逐项督促落实,将班子成员抓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纳入述责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
(三)强化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以担当负责的态度,以抓铁有痕的力度,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并把在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扎实有力的整改成效推动法院工作现代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4-8328258;邮政信箱: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518号前进区人民法院,邮政编码:154002;电子邮箱qjqrmfy@163.com。
中共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4月10日